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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用副职加天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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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用副职加天赋 第141节
      很快会试即将开始,临别之前,宋福禄也为柳颖儿写了一首诗,这首诗就叫柳颖儿颂。
      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。
      若非群玉山头见,会向瑶台月下逢。
      这首诗对于柳颖儿的赞美,并不逊色于赵佳佳歌多少,尤其是第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,更是堪称千古佳句,即便是到了前世现代,仍旧被无数人所喜爱。
      作为文风极盛的乐国,自然有很多人能够看出这首诗的厉害,一时柳颖儿名传京城,力压所有花魁,成为京都第一花魁,与采文阁的赵佳佳南北呼应,号称天下两大花魁。
      这首诗同样造就了一位千古名妓,以后但凡柳颖儿颂流传一日,柳颖儿就能够流传一日。
      面对这样一首诗,柳颖儿也是喜极而泣,恨不能把自己揉到宋福禄的身体当中,时时刻刻都伴着他。
      之前稍微矜持了一下的鞠韵,此刻已经后悔的肠子都青了,当时若是她能够大胆一些,先一步跑来为李解元暖被窝的话,这首诗应该就属于她了。
      千古名篇啊,这让人怎么经受得住。
      说实话比起文人墨客们,这些所谓的花魁对于名利的渴求更重,尤其是在名气方面,更是在乎的很。
      毕竟这些花魁都沉沦淤泥,被世人所不齿,若是想要改变这样的身份地位,千古名妓的身份是她们最好的出路。
      这样一个身份将会把她们完全从淤泥中拉出来,而且一飞冲天,成为不逊色于很多文人墨客的存在,甚至比大多数文人墨客都要有地位有影响力。
      尤其是这种能够跟千古名篇挂钩的千古名妓,其身份和地位之高,更是远超普通的所谓名士。
      毕竟大多数名士都没有好诗好词傍身,身死之后便会被世人忘记,哪比得上她们能够名留青史呢。
      说句不客气的话,若是让某些官员用官位换取这样一首千古名篇,很多官员都愿意换,可想而知一首千古名篇的杀伤力。
      凭借一首松和一首柳颖儿颂,松竹馆一举登顶,成为新的天下第一楼,生生地压下了风头无量的采文阁。
      毕竟两首千古名篇的杀伤力,远远地超过了一首。
      得知消息的京城各大名楼几乎疯狂,想尽各种办法想要把宋福禄请到他们的楼阁中,开出的价码也越来越高。
      甚至有一座名楼答应让宋福禄成为大老板,拥有最高的分红,只要宋福禄愿意去他们那里。
      不过在得知这座名楼的姑娘整体质量连松竹馆的一半都不到以后,宋福禄还是果断拒绝了,作为一个专一的男人,既然选择了松竹馆,那么在厌烦之前,宋福禄暂时不会轻易换地方。
      第250章 千古伤仲永
      这几日宋福禄在京城的名气极大,除了接连创作出几首千古名篇以外,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刘御史了。
      得益于刘御史的帮助,宋福禄写出了唯大英雄能本色,是真名士自风流,还写出了鸳鸯被里成双夜,一枝梨花压海棠,刘御史和解元公的矛盾,外加千古名篇接连诞生,自然引起了轰动。
      再加上乐皇私底下也称赞了宋福禄的唯大英雄能本色,是真名士自风流,不但帮助乐皇摆脱了众多御史的纠缠,还让乐皇获得了文坛不少人的支持,可谓双喜临门。
      所以在宋福禄参加会试的时候,很多举人纷纷给他打招呼,就连考官们都有不少特意来跟他说几句话,对他的几首诗赞不绝口。
      “我最喜欢李解元的鸳鸯被里成双夜,一枝梨花压海棠了,简直把刘申正那个伪君子骂到了骨子里,真是太快人心。”
      “唯大英雄能本色,是真名士自风流,这句诗才真的好,简直道尽了我们文人墨客的日常,好好好,妙妙妙。”
      “作为举子中的一员,自然是时人不识凌云木,直待凌云始道高最是动人。”
      “云想衣裳花想容不好吗,读了这句诗,我对柳颖儿姑娘可谓是神魂颠倒,等李解元离开松竹馆以后,我定要第一个去点柳颖儿姑娘。”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很快会试开始,宋福禄看了看题目,都没有什么难度,轻轻松松考完,回到了松竹馆继续享受生活。
      “佳翁,考的怎么样?”柳颖儿一边为宋福禄剥葡萄,一边软语温声地问道。
      宋福禄谦虚了一下:“考中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,十拿九稳。”
      “那岂不是要提前祝贺佳翁成为进士大人喽。”柳颖儿也颇为欢喜,主动奉上香唇,用嘴喂宋福禄吃葡萄。
      宋福禄欣然笑纳,右手探了过去:“还是低调点,称我家翁即可。”
      比起所谓的进士大人,宋福禄觉得还是“爸爸”更好听一些,虽然赵颖儿不解其中的梗,但正因如此,才更有趣味。
      关于宋福禄有九成以上把握拿到进士的消息,很快也传了出去,在这种地方哪有什么秘密。
      不是柳颖儿传出去的,而是当时给两人沏茶的一个丫鬟传出去的。
      听闻这个消息,大多数人都不在意,毕竟堂堂解元公,一省之魁首,一般都有很大的把握能够成为进士。
      宋福禄的言语虽然有些不谦虚,但也不全是吹牛。
      倒是一些早就对宋福禄羡慕嫉妒恨的文人,还有一些并无把握的举人,此刻有些酸溜溜起来。
      “就算李文华能够写出多首千古名篇,但也不代表他就能够通过会试了,历年来没有考中进士的解元公多的是,不差李文华一个。”
      “说的极是,李文华有些太猖狂了,会试比省试的难度大太多了,即使是解元考中的几率也不大。”
      “坐看李文华落榜,我们拭目以待。”
      “听说刘御史在家里准备了鞭炮,就等着李文华落榜,然后在松竹馆外面放鞭炮呢。”
      “刘御史被李文华坑惨了,据说连御史的位置都差点没保住,如今已经是御史中的笑柄,他的话再也没人听了。”
      “可怜刘御史一片拳拳之心,结果被李文华给破坏了,如今陛下仍旧沉迷于美色,连早朝都快要忘了。”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三日后,会试放榜,宋福禄高中会试第一名,由解元公升级成为会元公。
      收到消息以后,这群诋毁和嘲笑过宋福禄的文人一片死寂,只觉脸上被打了一巴掌又一巴掌。
      松竹馆已经成为喜庆的海洋,整个松竹馆都在为宋福禄庆贺,甚至还专门举办了会元大会,邀请整个京城的文人前来为新会元庆贺。
      年过五十的宋福禄老当益壮,陪着花魁们玩起了捉迷藏,只要被会元公抓到的花魁,都要无条件满足会元公一件事情。
      对此诸位花魁也是期待不已,因为迄今为止但凡被会元公睡过的姑娘,都能够获得赠诗,只要能够成为会元公的入幕之宾,那就意味着一位千古名妓的诞生,哪个花魁不想如此呢。
      可惜会元公洁身自好,而且眼光极高,见过这么多花魁,看过这么多清倌人,居然就相中了两个。
      为了能够成为第三个,花魁们也是使尽了浑身解数,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会元公,或者舞姿、或者歌唱、或者琴艺、或者体香、或者特殊能力……当真是千娇百媚各具特色,让人欲罢不能。
      宋福禄差点连之后的会试宴都给忘了,多亏了柳颖儿提醒,这才匆匆赶往文昌阁。
      会试宴是当朝宰相举办的,作为会元的宋福禄可谓重中之重,若是他不去的话,肯定会被宰相记在心里,殿试就要危险了,甚至连前程也危险了。
      在宋福禄参加会试宴的时候,关于他高中会试第一,成为会元公的事情也传到了唐县冰湖镇。
      收到消息的唐县立即轰动,李家更是张灯结彩,立即办起了流水席,庆贺李家数百年来第一位会元公的诞生。
      李家老太爷更是哭的涕泪横流,在列祖列宗的牌位前跪了一夜,向列祖列宗汇报李家的盛事。
      作为李家的老太爷,也是李家的家主,他是有资格分享这一份荣誉的,在外界看来也是李老太爷治家有方,家族中才有会元公诞生。
      这既是宋福禄的荣耀,也是李老太爷的荣耀,更是整个李家的荣耀。
      若非如此,李老太爷也不会激动成这样,就连县老爷也亲自前来拜访李老太爷,赠予了大批的礼物,感谢他为唐县培养出来一位天下会元。
      大同郡的郡守、伊州的太守也先后送来礼物,这些礼物同样有李老太爷一份儿。
      宋福禄的两个女儿李娟中和李盼中也被众人捧到了天上,两个女儿连夜来到爷奶的坟前,向他们汇报这件事情。
      至于那两个不孝的玩意儿,宋福禄取得的成绩越辉煌,他们两个就越是落魄,已经沦为大同郡的笑柄,双双变成了光棍汉,无人再给他们介绍姑娘。
      原主的愿望已经被宋福禄完成了大半,光宗耀祖、流芳百世、风流才子……原主能够想到的,基本上就要达到极限了,就连原主想不到的,宋福禄也帮他完成了。
      感受着原主灵魂的愉悦和快乐,宋福禄微微一笑,此方世界的自己还真是有趣,除了呆一点儿,别的都算不错,属于标准的乐国古人了。
      能够帮他完成愿望,也算没有耽误时间。
      接下来只差殿试了,若是殿试还能够拿下第一的话,那就是连中三元,乐国有史以来第一个,必然能够把原主的愿望完成到极限。
      殿试在乐国的奉天殿举行,这里也是举办早朝的地方,但是为了给殿试腾地方,殿试之日并不开早朝。
      殿试距离会试只有半个多月,可以说是紧挨着,很快就来到了殿试之日。
      不但皇帝皇后亲临奉天殿,就连文武百官也来到了奉天殿,想要一睹新科进士们的风采,顺便也看看有没有机会拉拢几个,特别是殿试魁首的状元。
      会试录取五十人,对应着乐国的五十个行省,平均下来一个行省只录取一名进士,可见其几率之低。
      正常情况下一个行省足足有近千万百姓,千万录取一个,还是三年录取一次,进士的含金量就不用说了,远远地超过了前世的高考状元。
      每一位进士若是出仕做官,最低也是从六品开始,甚至最高的有从四品开始的,文官中最顶尖的那一批,基本上都是进士出身。
      看着远远而来的进士们,乐皇、乐后、满朝文武也忍不住连连点头。
      “最前面的那位便是今科会元李文华吧,果然文采飞扬,华光溢彩,虽然已经五十多岁,却还是老当益壮精神抖擞。”
      “时人不识凌云木,直待凌云始道高,这句诗写的真好,应是写出了李会元的一生行事。”
      “比起上一届的进士们,这一届的进士更加有精神,看起来也威武了不少,特别是领头的李会元,谁能看出来他已经五十二岁高龄。”
      “听说李会元从院试结束就一直待在花楼之中,迄今已经快一年了,果然是唯大英雄能本色,是真名士自风流,哈哈。”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即便是在众多进士当中,宋福禄也是最显眼、最出彩的那个,满朝文武的目光基本上都落在他的身上,就连乐皇和乐后也特意关注了他片刻。
      等到进士们山呼万岁之后,便有执题太监抬着宣纸牌来到奉天殿最前方,将题目亮了出来。
      “先天之才与后天之学,孰轻孰重?”
      殿试只有一道题目,考试时间是一天,当天出卷当天出成绩,由文武百官和乐皇乐后批阅。
      奉天殿已经准备好了笔墨纸砚,五十位进士各自落座,开始看题。
      看完题目,宋福禄微微一笑,下笔就开始写了起来。
      这样一道题目,刚好对应着一首千古名篇,还真是巧啊。
      不过宋福禄的脑海中可是记了不少前世的千古名篇,就算这一首对不上,也可以选择别的,只能说博学多才的人有优势。
      伤仲永!
      这是宋福禄给出的答案,千古劝学名篇,从古代流传到了现代,成为教育史上必背的篇章之一,被很多文坛大佬所推崇。
      “清溪民方仲永,世隶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尝识书具,忽啼求之。父异焉,借旁近与之,即书诗四句,并自为其名。其诗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,传一乡秀才观之。自是指物作诗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观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宾客其父,或以钱币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,不使学。”
      “余闻之也久,于舅家见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诗,不能称前时之闻。又七年,复到舅家问焉。曰:‘泯然众人矣。’”
      ……
      关于伤仲永的故事,唐县有类似的神童,不过并不叫这个名字,宋福禄所用的为化名,这也是文坛所允许的。
      文坛的很多故事本就出自于现实,却又高于现实,并非完全照搬现实,否则文坛就没有那么多好作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