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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人不弱智时(1v1,兄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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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0、结婚?
      黎锦骁和程斯透了个底,他下个月要结婚。
      收到消息的时候,程斯伸手卷着程渝的长发,放在手心把玩。
      她要睡不睡的,程斯把消息放在她面前常亮展示,边强迫她摄入,边欠嗖嗖地开口,
      “你爱的骁哥……他、要、结、婚、了。”
      程渝:“……”
      关她屁事。
      黎锦骁没和她同步,大概率还在筹备阶段,程斯和他关系更好,说不定骁哥的小九九就是让他提前过去做苦力。
      程渝不想做苦力,不想做什么新郎新娘亲友团。很麻烦。
      折磨她不行,但是折磨程斯可以。她很愿意连人带物地把程斯打包到黎锦骁的老家,当牛做马。
      “你不想抢婚呀?”他阴阳怪气地问。
      程渝翻了个白眼,她和骁哥都是谣言。
      程斯如此怨夫,倒让她很想欺负他一下,“你要是舍不得我骁哥,可以去抢婚。作为你的亲友团,我很乐意——”
      程斯吻了上来,用吻堵住她“大逆不道”的罪恶畅想。
      “……你不乐意。”
      他手动纠正。
      “不,我乐意——”
      “你不许乐意。”
      程渝:“……”
      人就是欠。
      她懒得给他眼神,翻了个身准备睡觉。
      程斯又贴了上去,“程渝。”
      程渝闭上眼睛。
      他憋了憋,低低出声,“你不许喜欢他。”
      “嗯嗯。”她糊弄道,“不喜欢他,喜欢你。”
      *
      黎锦骁结婚这个事,倒不是什么大事,程斯还是记了个日程,和他打了通电话,得知后者老家的房子正在装修,包了买空调的费用。
      过日子的人很实在,程渝问他,这给了,婚礼怎么办,程斯说随二百。
      程渝:“我也随二百吗?”
      程斯:“你可以随五百,再多我考虑分房睡。”
      程渝:“随二百我觉得大概率你会被骁哥赶出伴郎席。”
      他冷笑,“你骁哥请我过去还得包机酒呢。”
      她嘀咕着,“你那空调也差不多贵了。”
      老家的房子总不可能只装一台。
      程斯和程渝都没什么朋友,还小的时候,身边的小孩家长会管束自己的孩子——
      不要跟没爸没妈的小孩玩。
      以至于变成了大人,能玩耍的人很少。
      程渝和大部分人都是泛泛之交,只在特定的场合亲密,脱离了那个场合,再无交集。
      程斯和黎锦骁原本也是这样的关系,可因为她,他们逐渐更亲密了一些。
      她多嘴问了一句,“骁哥婚后还回A市吗?”
      “会回的。”程斯说,“那么一大家子要养。”
      程渝“噢”了一声,又问,“他这个女朋友,是他喜欢的人吗?”
      “相亲认识的人,可想而知。”没什么感情基础。
      程斯瞥她,“所以我最开始不太赞同你去相亲角随便找个什么垃圾男人嫁了。估计在他们老家那边,那个女生的家人会觉得黎锦骁看上他们,是他们买彩票中了大奖。”
      顿了顿,“你骁哥也快三十了,这么选,省了恋爱的时间成本,这个年纪,有些经济基础的,会考虑下一步,‘传宗接代’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好残酷的现实。”
      黎锦骁要结婚,未来会更多考虑老婆、房子、长辈……
      他们单纯地、闷在前司加班只为“攻坚”的场景,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。
      程斯摸了摸她的脑袋,“了解太多反而幻灭,你骁哥是个不能免俗的普通人。”
      程渝:“……你现在对他的意见真的很大啊程斯哥哥,有必要?”
      程斯:“在他彻底送入洞房之前,有。”
      程渝不想跟他说话了,抱着手机往外挪了挪,破天荒地刷起了朋友圈。
      很罕见地看到了姐妹发了条转租的朋友圈,B市相对而言高消费的商圈,转的两房一厅。
      程斯凑过去看,他现在极少能忍受她和他的距离超过一米。
      碰到没有防窥膜的手机,自然看到了那条朋友圈。
      “你可以考虑看看。”他开口,“B市工作机会不少,如果你想多一个朋友,把这个当成一个小小的切入点也不错。”
      程渝:“听不懂思密达。”
      她并不觉得旅途认识的人能有多少的情感浓度。
      但从现实的层面,程渝开始思考,“下一份工作是不是要换个城市比较好?”
      “怎么说?”
      “平台而言,A市能跳的那几家,消息的壁垒没那么多,而且可能会降薪。”
      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,留在A市,还在熟悉的圈子,可能会被现有薪资锚住甚至压价。
      “我不想降薪,但如果是换城市,最差的结果就是平薪。”
      程斯摇摇头,“有没有考虑过单干?”
      “不可能。”程渝驳回了他的意见,“你看我出来带电脑了吗?”
      程斯:“噢……”
      他举手,“我本人倒是无所谓在哪。”
      程渝:?
      “你在哪。我在哪。”他淡淡道,“再说,我在A市待了十一年,早该换地方了。”
      “……程斯同学。”她按了按眉心,“你可以有点自己的想法的。”
      “我觉得很好啊。”他枕在她的肩膀,“其他地方没有黎锦骁,也没有周驰。”
      程渝:“……800年前的破事了,你怎么还记着?”
      “记得。”程斯说,“你哪件事我不记得?”
      她当即提问,“我小学时关系最好的朋友叫什么?”
      程斯:“……”
      这样的粒度他倒是不记得。
      “你看,你还是有选择性记忆的。”程渝拍了拍他的肩,“答案是没有。我的人际关系非常糟糕。”
      她看到程斯的薄唇抿成了一条细线,恶趣味地又拍了一下,“所以,如果你都辜负了我,我以后就再也不会相信别人了,哥哥。”
      她动作的时候,他就注意到了。程渝的左手空空如也,右手倒是有电子手环和十八籽的迭戴。
      她没有戒指,也没有网上一直吹捧的“银手环”。准确地说后者有过,程斯赚到的第一桶金就拿来买了,但她一直放着,不舍得戴。
      ——这是哥哥第一次赚到钱以后送我的东西。
      程渝说,我要供起来。
      程斯也说不准是被当时的她蠢到还是可爱到。他此刻唯一认真地感受到,他没办法克服自己的本能不爱她、不离开她。
      但他没有凭证。
      很冲动地,他问程渝,“要不要去买个戒指?”
      程斯伸出自己的左手,无名指同样空空如也,“……婚戒。”
      “买金的。”他认真地说,“最贵的。”